工商办字〔2017〕204号《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请提供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情况的通知》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请提供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情况的通知
工商办字〔2017〕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商执法活动,完善工商行政执法责任制,请各单位对2013年1月以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履行工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调研汇总,尤其是对因行政执法活动而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并将调研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2018年1月19日前报工商总局法规司,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fgs@saic.gov.cn。具体的文字材料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对本辖区内因工商行政执法活动而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统计并填写《追责情形统计表》(见附件);
二、报送辖区内因工商行政执法活动而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案例材料中应当包括:
(1)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被追责理由、责任形式等;
(2)本机关与追责机关(如监察机关、检察院等)对追责问题存在的分歧点以及具体分析;
三、撰写调研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2013年1月以来加强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工作,完善工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和成效;
(2)因工商行政执法活动而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基本情况、发生的主要领域、追责的主要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出台,对责任追究的影响以及趋势变化;
(4)有关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如何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如何完善“权责一致、责罚相当、失职追责、尽职免责、惩教结合”的执法责任制,如何在“双随机”抽查中加强依法行政履职尽责,以及如何避免被追责机关不适当地追责等。
附件:追 责情形统 计表
工商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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