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综函安全〔2017〕314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函安全〔2017〕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电力企业: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4号)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电力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要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防各类电力事故,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大范围停电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为和谐的节日氛围提供电力保障。电网企业要加强电力调度和供用电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强化重要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监测,确保节日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认真做好燃料供应储备和设备维护检修,确保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三、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电力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减少损失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四、电力监管机构要结合年中工作会部署和下半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积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节日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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