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大气函〔2017〕1874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7-12-18 22:49:29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
环办大气函〔2017〕1874号
北京、天津市各区人民政府,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荷泽、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各地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作稳步推进,近期我部组织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核实,发现存在部分地区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程尚未按计划完工,个别地区供暖季气源紧张等问题。各地在推进散煤治理工作中,要进下强化“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和气源、电源保障的综合协调,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现将相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进入供暖季,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及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
二、已完工的项目及地方,必须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及价格稳定。在存在问题和矛盾的情况下,工业等领域用气用电必须为民让路。
三、各地要积极主动公开信息,讲情情况。我部将把确保群众冬季及时充足供暖作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巡查工作重点。如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将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函告。
环境保护办公厅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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