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大气函〔2017〕191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1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7-12-18 23:11:21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1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






环办大气函〔2017〕1915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国控点监测数据(已扣除沙尘影响),我部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细颗粒物(PM2.5)2017年10—11月的平均浓度、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10-11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2-87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65μg/m3,同比下降22.6%。平均浓度较低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济宁市;平均浓度较高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邯郸、邢台和石家庄市。

从改善幅度来看,2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为石家庄、北京和保定市,分别下降44.8%、43.5%和42.0%;晋城市同比持平,邯郸市是唯一同比上升的城市,上升幅度为8.8%(详见附件)。

从“2+26”城市2017年10-11月PM2.5平均浓度改善情况来看,20个城市满足改善目标的时序进度要求,需要再接再厉,做好后续工作。邯郸、晋城、济宁、菏泽、开封、濮阳、长治和郑州市距离改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根据中国气象局、中科院等多个单位的预测分析,2017年冬季属于暖冬,不利气象条件主要集中在未来3个月,各地需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措施,提高治理效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附件:“2+26”城 市2017年10-11月PM2.5平均浓 度同比变幅排 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8日

 

 

 

环办大气函〔2017〕191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1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7965.html

本文关键词: 环办大气函, 环境保护部, 办公厅, 通报, 京津冀, 大气, 污染, 传输, 通道, 城市, 2017年, 环境, 空气质量, 情况, 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