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土壤函〔2017〕1984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格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23 03:38:22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格的通知






环办土壤函〔2017〕19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环管〔1994〕140号)和《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18年)(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74号),我部对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印发。

自2018年1月1日起,凡申请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的企业,应填报新的申请表格,详见附件。《关于调整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及相关申请表格的通知》(环办函〔2010〕1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有毒化 学品进口环 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 请表格及填表说 明

2.有毒化 学品出口环 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 请表格及填表说     明

3.进 口汞的用途信 息表格及填 表说 明

4.进 口汞的来源信 息表格及填 表说 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0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8265.html

本文关键词: 环办土壤函, 环境保护部, 办公厅, 有毒, 化学品, 进出口, 环境, 管理, 放行, 通知单, 申请, 表格,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