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产业函〔2017〕58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7-12-23 05:03:25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产业函〔2017〕589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7〕455号),在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和陕西等省市开展试点工作。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主申请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相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现予公布。
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记录了我国工业发展不同阶段的重要信息,见证了国家和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国家工业遗产项目所属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遗产项目的保护、管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在确保有效保护工业遗产基础上,探索利用发展新模式,推动发展工业文化产业,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第一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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