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发明电〔2017〕1798号《中国民航局公安局关于做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民航使用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26 02:00:02
中国民航局公安局关于做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民航使用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局发明电〔2017〕1798号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机场、航空公司,各民用机场公安机关,中国民航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近期,公安部下发了《公安部关于启用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通知》(公境〔2017〕2167号),就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签发和使用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于近期对相关行业落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使用政策情况进行暗访督导检查。现将《公安部关于启用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通知》(公境〔2017〕216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民航局关于做好外国人持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民航购票乘机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7〕1121号)的要求和部署,抓紧做好本单位购票、值机、安检等环节的系统升级改造,确保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人员在民航购票乘机特别是在购票、值机(自助值机)环节的正常使用;
二、公安部自6月16日起签发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处于有效期内的旧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仍可继续使用。请各单位注意新、旧证件同时有效使用的时间窗口期,对员工特别是一线岗位员工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岗位操作手册和有关应对预案,确保员工知道政策、熟悉证件,能够正确处置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使用情形,坚决避免员工不认、不知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情形发生。
中国民航局公安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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