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发〔2013〕104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浏览量:          时间:2017-12-26 05:09:18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环发〔2013〕104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务院要求,现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京津 冀及周 边地区落实大 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 划实施细 则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能源局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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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环发, 京津冀, 周边, 地区, 落实, 大气污染, 防治, 行动, 计划,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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