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厅函〔2017〕458号《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7〕458号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培训中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精神要求,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开发〔2017〕1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会机关相关部门要引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抓紧研究制定2020年前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并于12月31日前将2017年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2018-2020年年度工作计划报送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扶贫办。
各保监局要积极引导、动员和支持辖内各级保险社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同级扶贫部门。
联系人:张斌 010-66286829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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