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减办发〔2013〕2号《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通知》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通知
国减办发〔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灾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减灾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减灾委员会:
为适应新时期我国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我办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0年5月5日由我办印发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国减办发〔2010〕6号)同时废止。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
一、基本条件
1. 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2. 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应急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
3. 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70%。
二、基本要素
(一)组织管理。
1. 应成立社区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运行、评估和改进等工作。
2. 应制定社区综合减灾规章制度,建立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灾害预警、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灾情报送、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
3. 对各渠道筹集的社区防灾减灾建设资金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二)灾害风险评估。
1. 定期开展社区灾害风险排查,列出社区内潜在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并开展治理。
2. 具有社区脆弱人群清单,包括老年人、儿童、孕妇、病患者和残障人员等脆弱人群清单,明确脆弱人群结对帮扶救助措施。城市社区应具有空巢老人等脆弱人群清单,农村社区应具有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脆弱人群清单。
3. 具有社区居民住房和社区内道路、广场、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清单,制定治理方案和时间表。
4. 具有社区灾害风险地图,标示灾害风险类型、强度或等级,风险点或风险区的时间、空间分布及名称。
(三)应急预案。
1. 应制定社区综合应急预案,预案应结合社区灾害隐患、脆弱人群、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救灾资源等实际情况,明确启动标准,明确协调指挥、预警预报、隐患排查、转移安置、物资保障、信息报告、医疗救护等小组分工,明确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医疗设施及指挥中心位置,明确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和脆弱人群的联系方式以及结对帮扶责任分工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灾害形势变化、社区实际及时修订。
2. 定期开展社区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组织指挥、隐患排查、灾害预警、灾情上报、人员疏散、转移安置、自救互救、善后处理等环节。演练应吸纳社区居民、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广泛参与。演练过程有照片或视频记录。演练结束后应及时开展演练效果评估,进行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预案。城市社区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农村社区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宣传教育培训。
1. 利用现有公共活动场所或设施(图书馆、学校、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设置防灾减灾专栏、张贴有关宣传材料、设置安全提示牌等,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载体的作用。
2. 结合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等,采取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座谈讨论、参观体验等形式,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3. 组织社区居民及社区内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加防灾减灾培训。城市社区居民参训率不低于85%,农村社区居民参训率不低于75%。
(五)减灾设施和装备。
1. 通过新建、加固或确认等方式,建立社区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明确避难场所位置、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各功能区分布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储备一定的应急食品、饮用水、棉衣被、照明和厕所等基本生活用品和设施,配备一定的消防救生器材。农村社区可因地制宜设置避难场所。在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设置醒目的安全应急标志或指示牌,方便居民快速找到应急避难场所。
2. 设置固定的防灾减灾宣传栏或橱窗。
3. 设置灾害预警广播系统,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调试,确保系统应急状态下的可靠性。
4.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救援工具(如铁锹、担架、灭火器等)、广播和应急通讯设备(如喇叭、对讲机、警报器等)、照明工具(如手电筒、应急灯等),应急药品和生活类物资(如棉衣被、食品、饮用水等)。鼓励和引导居民家庭配备防灾减灾用品,如逃生绳、收音机、手电筒、口哨、灭火器、常用药品等。
(六)居民减灾意识与技能。
1. 社区居民应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风险隐患排查、灾害风险地图编制、宣传教育、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各类防灾减灾活动,注重发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脆弱群体的重要角色和作用。
2. 社区居民应知晓社区灾害风险隐患及分布、预警信号含义、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途径等。
3. 社区居民应掌握在不同场合(家里、室外、学校等)应对各种灾害(地震、洪涝、台风、地质灾害、火灾等)的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基本方法与技能。
(七)社会多元主体参与。
1. 社区应建立防灾减灾志愿者或社会工作者队伍,承担社区综合减灾的有关工作,如宣传教育和义务培训等,配备必要的装备,并定期开展训练。
2. 社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主动参与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等社区防灾减灾活动,定期对单位员工进行防灾减灾教育等。
3. 社区内学校在日常教育中应注重提高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能力,利用学校教育资源,为居民开展各类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教育。
4. 社区内医院应积极承担有关医护工作,关注社区脆弱人群,提高社区救护能力。
5. 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吸收各方资源,积极参与社区综合减灾工作。
(八)日常管理与考核。
1. 社区应建立综合减灾绩效考核工作制度,有相关人员日常管理等制度措施。
2. 社区应定期对隐患监测、应急预案、脆弱人群应急救助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3. 社区应定期对综合减灾工作开展评估,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落实改进措施。
(九)档案管理。
社区应建立规范、齐全的社区综合减灾档案,有文字、照片、音频、视频等档案信息。
(十)创建特色。
1. 在社区减灾工作部署、动员过程中,具有有效调动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的方式方法。
2. 在社区减灾实践中,有独到的做法或经验(如利用本土知识和工具进行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有行之有效的做好外来人口防灾减灾教育的方式方法等)。
3.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日常综合减灾工作,如建立社区网站、开设微博、搭建社区应急广播等。
4. 社区引入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居民参与各类灾害保险等。
5. 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中具有地方特色。
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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