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89号

浏览量:          时间:2017-12-27 05:31:49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89号






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6年12月30日公布的《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8年进 口许 可证管 理货物目 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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