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16〕2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27 21:27:10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办机〔201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牧、农村经济)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旨在为科学评价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提供参考依据,通过以评促建,带动提高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力争到2020年建成500个左右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

各地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反映。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农办机2016年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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