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市发〔2017〕14号《关于认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农业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科技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
关于认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农市发〔201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发展改革、财政、林业、科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主管部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根据《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3号)和《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8号)要求,经县市、垦区、林区申请,省级推荐,农业部等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浙江省安吉县安吉白茶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62个地区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一批)(名单见附件)。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立足资源特色,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促进产业兴旺,推动品牌强农,带动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中国特 色农产 品优 势区名 单(第一批)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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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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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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