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29 21:32:04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省(市)邮政管理局:

为充分把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机遇,促进区域快递服务科学发展和协同发展,国家局组织编制了《京津冀地区快递服务发展“十三五”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要充分认识区域快递服务规划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规划宣贯,明确目标任务分工,细化实化保障措施,有力推动规划实施,切实发挥规划引领导向作用。要以规划实施为抓手,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要准确把握区域定位,推动构建特色鲜明的区域快递发展格局。要促进释放发展新动能,全力打造我国快递业改革发展的增长极。




附件1:京 津冀地区快 递服务发 展“十三 五”规 划.pdf

附件2:长 江三角洲地区快 递服务发 展“十三 五”规 划.pdf

附件3:珠 江三角洲地区快 递服务发 展“十三 五”规 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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