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邮发〔2013〕32号《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28 21:39:39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的通知》
国邮发〔2013〕32号
《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被修订,2020年修订依据:2020年5月15日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国家邮政局关于修改〈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国邮发〔202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第13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邮政局。关于《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国家邮政局将根据执法实践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国家邮政局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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