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邮发〔2014〕12号《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29 22:20:17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邮发〔201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2月31日第15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邮政局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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