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邮函〔2016〕193号《国家邮政局关于同意授予大连等八个城市“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称号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7-12-29 22:27:23

国家邮政局关于同意授予大连等八个城市“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称号的复函





国邮函〔2016〕193号







大连、苏州、宁波、合肥、厦门、青岛、武汉、揭阳市人民政府:

为促进快递业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成中央与地方共同推动快递强国建设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扩大示范引领效应,根据各市人民政府申报的工作方案,经严格评审论证,国家邮政局同意授予大连、苏州、宁波、合肥、厦门、青岛、武汉、揭阳等八个城市“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称号。

希望各示范城市立足“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的新定位,坚持开拓创新,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利用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优势,更好地开展政策集成和统筹规划,真正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营造发展环境,破除发展瓶颈,推动快递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更好地发挥快递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助推我国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快递业打造成为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引领创新发展的新兴产业。





 

国家邮政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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