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廉组〔2017〕8号《环境保护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紧盯元旦春节重要节点,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29 22:56:02

环境保护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紧盯元旦春节重要节点,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环廉组〔2017〕8号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新修订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勤俭文明过两节。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切实担负起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提出严格要求

部各级党组织要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督促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不浮躁、不浮夸,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崇尚实干的工作作风。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尚俭戒奢、移风易俗,树立勤俭节约、崇尚清廉的家风。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要认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反腐倡廉微视频,建立警示教育长效化机制,让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重要节点,一锤接着一锤敲,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决不让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卷土重来。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二、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明确禁止行为,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打折扣、不作选择、不搞变通。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含内部食堂、招待所等)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外出不请假报备;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或微信红包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党组织要将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实现全覆盖、全知晓、无盲区,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形成自觉。

三、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督促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部各级纪检组织要坚持严字当头、守住节点、寸步不让,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形成知畏知止、收敛收手的压倒性态势,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环境保护部配套制度执行到位。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010)66556579

举报信箱:jb@mep.gov.cn







 

环境保护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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