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北京市房山区等48个单位确认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30 01:03:09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北京市房山区等48个单位确认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扩大农村公共服务供给,2017年4月,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的通知》,决定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工作。在各地申报和省级评估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研究审核,民政部同意将北京市房山区等48个单位确认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实验单位和实验主题附后),实验时间从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为期三年。

上述实验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实验主题,扎实推进各项实验任务,积极配合组织开展海峡两岸农村社区治理领域交流,为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示范。各省级民政部门要抓紧指导各实验区根据实验任务进一步修改完善实验方案,密切关注实验区工作进展,加强政策指导,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实验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实验任务




 

民政部

2017年12月27日

 

 

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实验任务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8813.html

本文关键词: 民政部, 同意, 北京市, 房山区, 单位, 农村, 社区, 治理, 实验区,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