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2017〕7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群团组织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7-12-30 03:45:09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群团组织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资〔2017〕7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管理的群团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资产管理工作是党的群团组织(以下简称群团组织)重要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规范和加强群团组织资产管理,维护群团组织资产安全完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群团组织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为群团组织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为主线,按照国家有关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群团组织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群团组织资产管理水平,切实维护群团组织资产安全完整,为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配置、使用和处置各项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群团组织资产。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科学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科学合理配置各项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优化资产管理流程,促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群团组织资产管理水平。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践行艰苦奋斗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管理好各类资产,杜绝各种形式的浪费行为。

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三)群团组织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优化资产管理岗位设置、权责分工、管理流程,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四)积极推进资产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和内部审计,形成贯穿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全过程的内部工作机制,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三、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五)在确保正常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基础上,以资产功能与单位职能相匹配为基础配置资产。

(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财务管理流程,细化资产管理核算方法,科学合理配置各项资产,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管理、价值管理的有效衔接。

(七)积极创新资产配置方式,灵活采取调剂、租赁、购置等方式配置资产,努力实现资产配置效益最大化。

四、规范资产使用程序

(八)细化资产申领内控流程,明确资产管理岗位,规范资产使用行为,落实各级各部门和资产使用人的具体职责,为有效使用资产提供制度保障。

(九)规范投资和担保行为,加强投资和担保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有关担保行为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十)规范出租出借行为。按规定可以出租出借的,原则上实行公开竞价招租,确保出租出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依法依规处置资产

(十一)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公开方式处置资产,拟定资产拍卖底价时,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参考依据,实现资产处置的依法、公开、透明,防止资产流失。

(十二)群团组织下属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应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并及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六、强化资产监督管理

(十三)探索建立科学的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合理设计资产管理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对机构人员设置、资产管理事项、资产使用效果、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促进资产配置效率的提高。

(十四)加强与财政、审计、公安、国土、房产、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重视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查找和纠正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十五)建立监督问责机制,严厉查处侵占、挪用资产和因违反法定程序造成资产重大损失的行为,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十六)优化资产管理流程设计,加强内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群团组织资产基础数据库。

(十七)积极探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预算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相互对接,实现资产管理数据共享。

(十八)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分析利用工作,为管理决策和编制部门预算等提供参考依据。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加强资产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资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十)加大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全面提高群团组织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奠定基础。

(二十一)群团组织应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根据群团组织性质和特点,依法依章程开展资产管理工作。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群团组织资产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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