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经〔2017〕2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01-04 22:30:48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的意见





农办经〔2017〕25号





各有关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村工作)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一村一品”在产业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以发展“一村一品”为重要抓手,大力开展特色产业扶贫,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发展“一村一品”是贫困地区立足资源禀赋、挖掘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展“一村一品”,可以让贫困村充分发挥自身农业资源和自然生态的比较优势,开展差异竞争,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通过发展“一村一品”,可以使贫困村集中要素投入,实行整村推进、整体开发,一村带多村、多村连成片,推进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做强做大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产业,强化脱贫攻坚的产业支撑。通过发展“一村一品”,能引导农民立足本地,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并在开发特色产品过程中学到先进的种养技能、加工技术与营销技巧,增强市场经济观念和合作理念,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发展“一村一品”,依托贫困村特有的资源优势,可以在山区优先兴建养殖基地、在林区优先兴建林木基地、在库区优先兴建水果基地、在湖区优先兴建水产品基地,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支持引导有一定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的贫困村,通过发展“一村一品”,加快培育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助力贫困地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立足特色。立足本地优势资源,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等因素,指导贫困村积极培育、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特色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

——市场导向。引导贫困村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瞄准市场需求,在做优、做精、做特上下功夫,积极发展优质、安全、生态、特色的农产品,确保产品适销对路。

——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找准发展“一村一品”的切入点,宜茶则茶、宜菜则菜、宜果则果、宜草则草、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游则游,适合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

——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政府引导的办法,调动和发挥农民发展“一村一品”的积极性,不搞强迫命令,防止一哄而起。

(三)发展目标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通过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力争到2020年达到以下目标:

——特色主导产业突出。将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每个村至少明确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传统手工业或休闲观光农业等,主导产业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主导产品知名度提升。贫困地区专业村按照标准化要求,全面实行无公害生产,部分专业村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有条件的专业村拥有注册商标,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带动。每个专业村至少建有1个农民合作社或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能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农民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并提供技术、信息等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具有较高的组织化程度。

——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专业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能掌握1-2项实用技术,从事特色产业的贫困户家庭农业经营收入水平比目前有明显提高,促进产业扶贫对象如期实现脱贫。

三、主要任务


(一)选准做强特色产业。根据各贫困县脱贫攻坚规划和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指导贫困村科学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贫困村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优先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品。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专业大户的各自功能,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提高“一村一品”发展组织化程度。指导贫困村发展农民合作社,积极引导贫困户参加,把合作社打造成带领农民进入市场、脱贫致富的骨干力量。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设生产基地,帮助开发特色资源,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贫困村要主动与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进行对接,促进产销衔接,提高产品的商品化率。

(三)加强知名品牌打造。引导贫困村树立质量和品牌意识,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商标注册。支持贫困地区专业村申请“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积极组织专业村参加各种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以及各类新媒体,宣传推介“一村一品”产品,提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贫困村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及时对接供需,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鼓励贫困村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包装、运输、商品化处理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引导贫困村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积极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

(五)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产业扶贫机制,让贫困户全方位参与到扶贫产业发展中。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共同开发特色产业,依法签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贫困户负责生产、提供产品,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收购产品,政府扶持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鼓励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相关涉农财政资金折股量化给贫困户,投入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贫困村的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要素,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壮大村级经济实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把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纳入当地特色产业扶贫中统筹安排,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扶贫、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金融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以贫困县为主体,加强对现有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的投入力度,优先用于品种引进、良种繁育、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品牌培育、产品推介、市场营销等方面,同时加强贫困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促进“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力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五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合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小额信贷,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启动资金问题。

(三)加强人才培养。集成利用各种资源,加大对贫困村两委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种养大户、返乡创业农民等脱贫带头人的培训,增强他们发展生产、创业兴业、带头致富的能力,带动更多贫困户参与特色产业发展。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科研院所专家,组建特色产业扶贫专家组,加强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为贫困村加快培养留得住的本地人才、乡土专家。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农村人才在贫困地区创业兴业,带领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贫困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加强典型示范。依托“一村一品”统计调查体系,在年度调查中加强对贫困县“一村一品”发展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广泛宣传各地贫困村通过“一村一品”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优秀范例和成功经验,总结推广“一村一品”产业扶贫的典型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示范引领更多贫困村向着“一村一品”方向发展,尽快走上脱贫致富道路。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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