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办字〔2017〕137号《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使用手册〉集中学习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09 03:20:23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使用手册〉集中学习的通知》
工商办字〔2017〕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总局领导关于加强市县所三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系统使用培训的要求,经征求部分省市基层同志的意见建议,总局组织制作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使用手册》。
为积极稳妥推进公示系统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使用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县所三级工商、市场监管干部对公示系统内容、作用、应用的培训,现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使用手册》通过总局综合业务系统和总局行政学院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发布。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本系统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下载学习,将其作为自身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实现公示系统培训工作在本省区市的全覆盖、无遗漏、见实效,圆满完成“市县所三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系统熟练使用率60%以上”的目标要求。年底前,总局将通过在线全员考试的方式,对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系统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使用培训手册【略】
工商总局办公厅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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