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国防规〔2017〕2250号《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量:          时间:2018-01-09 22:17:56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关于印发〈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改国防规〔2017〕2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

《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经 济建 设与国防 密切相关的建 设项目贯彻国 防要求管理办 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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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发改国防规, 经济建设, 建设项目, 贯彻, 国防, 要求, 管理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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