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办发〔2016〕32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解决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等问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12 03:06:55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解决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等问题的通知





国开办发〔201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扶贫办: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脱贫攻坚开局良好。但在工作推进中,出现了一些形式主义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深刻认识形式主义的危害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切断形式主义的思想根源,及时纠正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减少展板表册挂图。

要统筹规划设计,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评估、填表报数、挂图标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脱贫攻坚信息管理,减少纸质表册。严禁以迎接视察检查为目的制作高档大型展板、作战图、画册等。

二、科学调整脱贫规划。

贫困识别和退出要全面考虑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防止贫困识别和退出不实不准。认真落实《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综合考虑贫困人口规模、贫困程度、发展基础、工作和投入力度等因素,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调整“十三五”脱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严禁层层加码,搞数字脱贫。

三、防止产业扶贫盲目跟风。

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量身定制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贫困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防止产业规划脱离当地实际,搞“一刀切”,甚至强迫命令。防止不尊重贫困群众意愿,不考虑市场风险,包办代替,盲目上项目。防止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助长等靠要思想,等着别人送小康。防止随意扩大政策享受范围,走“大水漫灌”的老路。

四、严格扶贫资金监管。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和资金监管相关规定,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防止一放了之,不管不问不落实。防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到非建档立卡贫困户。防止项目安排拖沓,跨年度审批,延压资金。防止公示公告走形式,忽视群众知晓度。

五、完善驻村帮扶工作。

主动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帮扶力量,加强驻村工作管理。防止“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地”。坚决杜绝“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普遍建立驻村干部召回制度,对不作为、不务实、不合格的驻村干部坚决撤换。

六、创新调研督查方式。

调研和督查工作要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不搞层层陪同,提倡不打招呼、不设定路线,进村入户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了解情况,倾听贫困群众的意见想法和呼声。真正深入实际、解剖麻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贯穿脱贫攻坚始终。国务院扶贫办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抽查,一经发现,即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国务院扶贫办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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