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疾控函〔2018〕1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方案(2018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12 21:54:3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方案(2018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保护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身体健康,根据《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划定》(GB/T19380-2016)标准的有关要求,我委组织修订了《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方案(试行)》。现将修订后的《全国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方案(2018版)》印发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请认真组织实施。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全国水 源性高 碘地区监 测方 案(2018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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