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发〔2007〕177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13 08:46:49

《卫生部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7〕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现将新修订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印发给你们,本规范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各有关单位应严格依照本规范进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以往发布的文件要求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卫生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化 妆品生 产企业卫 生规范(2007年版)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29493.html

本文关键词: 卫监督发, 卫生部, 化妆品, 生产, 企业, 卫生, 规范, 2007年版, 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