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地区〔2018〕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6-14 16:51:3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8〕6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8〕1号),现将《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体经济为发展经济的着力点,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积极探索新旧动能转换模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促进全国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二、请山东省人民政府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和指导,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实施进展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山 东新旧动 能转换综合试 验区建 设总体方 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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