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1-26 22:08:48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为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制体系,推动生产许可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现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5号)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管理规定》共8个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真遵照实施,依法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质检总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1、工 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发证检 验管理规 定


2、工 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核查人 员管理规 定

3、工 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获证企 业后续监管规 定

4、工 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审 查工作管理规 定


5、工 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审查机 构管理规 定

6、工 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实施 细则管理规 定

7、工 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信 息管理规 定

8、工 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证 书管理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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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质检总局, 工业, 产品, 生产许可证, 规范性文件,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 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