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2017〕17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2-02 02:26:07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7〕17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编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民政部负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30545.html
本文关键词: 建标,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批准, 特困, 人员, 供养, 服务, 设施, 敬老院, 建设, 标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