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办函〔2017〕1545号《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2-22 22:52:36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质检办函〔2017〕154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7〕112号)要求和总局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产品监管和执法打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消费品安全

(一)大力推进“质检利剑”行动。以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深入抓好农资、汽配、建材、成品油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打击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和电商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渠道,针对消费者投诉多、价格不合理、差评率高、媒体曝光的电商产品,及时组织线索排查,快速开展源头追溯、属地查处工作。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加强对突发案件的应急处置。加强执法打假风险分析研判工作,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密切关注网络、媒体报道,对有关案件,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对重大突发违法案件,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快速反应,有效开展处置工作。

(三)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监督、宣传推动等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行召回法定义务,依法查处隐瞒缺陷、不履行召回义务违法行为。

(四)加强敏感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进口肉类、乳制品、食用植物油、大米、粮食、水果、活动物(陆生、水生)、冰鲜水产品、燕窝产品等重点产品日常监管和口岸监管,维护国内消费者健康安全,让人民吃得放心。

(五)加强对供港澳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优先保障对供港澳应节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加强出口注册场的源头管理和全流程监管,严格口岸核查,保障供港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做好口岸卫生、动植物检疫和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国门安全


(一)做好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鼠疫、霍乱、黄热病、甲肝、白喉、中东呼吸综合征、疟疾和登革热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梳理防控流程和防控措施,切实将口岸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广东、北京、上海、四川等重点口岸要强化相应防控措施严防马达加斯加鼠疫疫情传入。密切与外交、卫生计生、公安、民航等联防联控部门协作,确保工作可追溯性。加强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及携带物检疫查验。强化口岸卫生处理监管及一线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杜绝因防护不当等原因导致工作人员感染的情况。做好物资、人员应急储备,做到24小时值班备勤。

(二)做好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口岸动植物疫情疫病管控机制,强化风险管理,严格口岸查验,加强隐患排查,重点防范境外重点动物传染病和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特别是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冬春季多发易发疫病的传入,做好口岸重大动植物疫情预警和应急响应,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国门生物安全。

(三)做好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监管食品的监督检查。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口岸,净化口岸食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口岸食品安全。加强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供应单位及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加强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或经营的食品及原料检查,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情况。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明确处置流程,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应急保障。密切关注国内外食品安全舆情,做好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高度重视口岸核生化反恐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加强风险排查、督导检查和值班备勤工作,确保口岸一旦发生涉恐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并妥善处置。各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规范保存好阳性标本,防止泄露。

(五)严格进出境危险货物及其包装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安全的进出口商品现场检验操作、人员防护、实验室样品管理。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依规、依职责科学、妥善处置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质量安全问题。

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整治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供暖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着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针对石油化工企业的承压设备的安全监察。加强车站、商场、学校、医院、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监督检查。持续督促隐患整改,抓好专项整治活动收尾工作。

四、加强质检服务保障,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一)做好计量保障工作。服务群众节日生活。重点加强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扰乱市场计量秩序的不法行为。做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包装的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上弄虚作假和对商品进行过度包装等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做好全国出租车计价器等重点计量器具的风险评估及应急处理工作。防范因出租车计价器非正常停止工作,造成出租车停运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强化口岸服务保障。实施24小时预约报检,向社会公布预约报检工作电话,为确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强口岸区域内检验检疫设备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好节日期间重要活动检验检疫服务保障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出入境旅客、物资等提供礼遇和便利,保障相关节日活动的顺利举行。

(三)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全国质检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关值班人员要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元旦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请示报告,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节日期间信访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项信访案件要责任到人,妥善处理,最大限度把各种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有关要求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新修订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共质检总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暂行)》(国质检党组〔2017〕210号)的要求,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查处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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