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改〔2018〕58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接管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8-02-23 23:46:13

中国保监会关于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接管的决定




保监发改〔2018〕58号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鉴于你公司存在违反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4条规定,中国保监会决定,对你公司实行接管。

一、接管期限:自2018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2月22日止。

二、接管组织: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组成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组长:何肖锋,副组长:徐敬惠、罗胜、符飞。

三、接管工作组职权:从接管之日起,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工作组承担;接管工作组组长行使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接管工作组行使你公司经营管理权。你公司所有资金往来、资产买卖、信息发布、除传统保险业务外的合同签订等行为,均需经接管工作组同意。

四、接管期间,暂时停止公司人员调整调动。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级员工要按照接管工作组要求认真履职,坚守岗位,维护公司稳定。

五、你公司及相关人员要全力配合接管工作组做好工作,拒绝配合或妨碍接管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组名单




 

中国保监会

2018年2月12日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组名单





组 长:何肖锋

副组长:徐敬惠、罗 胜、符 飞

成 员:凌震伟、王少群、黄维京、宋士心、韩 健、

赵 冰、赵 鹏、席 友、凌 亮、栗利玲、

祝春光、王轶英、董 钢、杨 振、罗艳华、

张中波、杨 娉、周 洋、吴 波、霍洪强、

于天美、夏国琼、彭晟隽、韩玲玲、张 民、

王治中、孙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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