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大气函〔2018〕211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8-02-24 02:07:11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





环办大气函〔2018〕211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根据国控点监测数据(已扣除沙尘影响),我部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45~104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77μg/m3,同比下降33.0%。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分别为45μg/m3、52μg/m3和59μg/m3,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邯郸、邢台和安阳,分别为104μg/m3、94μg/m3和94μg/m3。

从改善幅度看,“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2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为北京、石家庄和廊坊,同比分别下降58.3%、52.4%和50.9%;济宁降幅最小,同比下降8.4%,尚未达到改善目标进度要求。

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预测分析,2018年2月大气环流呈明显的阶段性变化,前期以经向环流为主,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好,后期环流减弱,扩散条件转差,北方地区静稳天气发生概率将增大。请各地再接再厉,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精准防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




附件:“2+26”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变幅排名


“2+26”城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PM2.5平均浓度及同比变幅排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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