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办〔2018〕3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安双创”工作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03-01 19:46:53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安双创”工作的意见




食安办〔2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水利)厅(局、委、办):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以下简称“双安双创”)是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2014年“双安双创”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各地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创建工作由点及面、以点带面,辐射作用日益显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双安双创”北京现场会有关工作部署,促进城乡协作互动、共同发展,促进“双安双创”深度融合,现就深入开展“双安双创”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落实党政同责,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等要求,把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心工程,摆到重要位置。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双安双创”工作作为抓好本地食品安全整体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抓手,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党委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研究指导;以较高比重把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强化对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通过“双安双创”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每年至少4份/千人食品检验样本量(2份/千人农兽药残留检验样本量)的目标;力争实现基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标准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双安双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晓、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各参创市、县要广泛开展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调查,在摸清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努力治理解决,以创建实绩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双安双创”中重点推进: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行健康种养殖、绿色防控技术,控肥、控药、控添加剂,规范农兽药使用行为;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行农产品追溯管理,建立准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质量监测,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加强品牌建设,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相结合,树立特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二是加快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通过“农超对接”“厂超对接”“订单农业”“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机制,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打造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批发市场的规范治理和放心肉菜批发市场示范创建,让群众能够买到真正“放心肉菜”。三是鼓励参创城市在食品生产领域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行业示范企业”创建,推动重点食品行业和大型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提升行业企业国际竞争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5〕18号),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严防不安全食品下乡。

三、坚持协同联动,扩大创建辐射面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推进“双安双创”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双安双创”组织机制,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应各有侧重、有机衔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城市,其创建工作应有农业部门参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县(市、区),其创建工作应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开展“双安双创”的市、县,要主动划清食品和农产品监管职责;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研究构建贯通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协调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加快形成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共同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2016-2020年)》要求,实施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工程,鼓励各地分层次、分步骤开展本区域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行动,逐步扩大“双安双创”覆盖范围。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创建含金量

各参加创建市、县要认真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寻找短板,精准发力,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各省(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评价程序、遵循评价标准,重点聚焦人民群众满意度,严格开展评价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价结果要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对于已获得命名授牌的市、县,也要持续开展跟踪评价,防止出现工作滑坡。确保评出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经得检查、群众公认、社会认可”。

五、坚持创新引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各参加创建市、县要勇于探索、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创新。要结合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食品添加剂不规范使用、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粮食霉菌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重点风险治理,创新监管制度,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每个创建市、县都要瞄准本地1—2个主要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借鉴、可示范的风险管控技术模式。要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各创建市、县争取通过创建建成高效完备的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系统,形成“智慧监管”能力,实现“机器换人”目标。

六、坚持共治共享,充分调动各方力量

“双安双创”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媒体、企业等各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要发挥好食品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监督。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新闻监督作用,加强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努力构建诚信守法环境,及时化解社会疑惑和不实传言,抵制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建立完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利用诚信管理机制和第三方监督力量,促进加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

七、坚持求真务实,抵制各种形式主义

“双安双创”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确保工作方向与群众期待一致,工作举措更加贴近群众需求。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抵制各种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各种扰民做法,坚决不搞“花架子”,不搞迎检等形象工程。创建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撤销参创资格。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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