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函〔2018〕24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313 时间:2018-03-02 00:46:15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8〕243号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验收管理办法》。现转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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