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9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3-20 21:45:18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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