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机关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5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4-02 21:24:50
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机关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决定将部分由商务部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的汽车产品(详见附件),调整为委托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实施。
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调 整为委托地 方、部门机 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实施自 动进口许 可的汽车产 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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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32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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