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规〔2018〕36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5-09 02:27:1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基础规〔2018〕360号


 

 

 

【已被修订,2019年修订版请参阅:发改基础规〔2019〕738号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版全文)】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打捆切块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897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长 江经 济带绿 色发展专 项中央预 算内投 资管理暂行办 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2月2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33553.html

本文关键词: 发改基础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 长江, 经济带, 绿色, 发展, 专项, 中央预算内, 投资, 管理, 暂行办法, 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