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办发〔2018〕127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全面加快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省级平台项目建设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全面加快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省级平台项目建设的通知
国粮办发〔2018〕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贯彻2018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着力加强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部署精神,抓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夯实发展基础,力争各省级管理平台年底前基本建成,逐步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等要求,落实财政部和我局《2016年度“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整改要求,请各地粮食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多措并举,全面加快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省级平台项目建设,全面提高管理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抓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监管
1.转变观念,压实责任。各地粮食部门要严格履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执行、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等监管规定,提高政治站位,争主动、真落实。
2.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粮库信息化和省平台建设《技术指引》和《验收规范》等组织项目实施,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力争年底前建成省级平台和智能粮库项目,并互通共享汇集数据。
3.加强调度考评,建立项目建设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4.加强重点项目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5.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资金,保障自筹资金足额筹集,切实防止“资金等项目”问题发生,健全工程监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和应用培训。
6.严格对照项目绩效考核目标等要求,抓好项目建设单位自查和省级自查,并整改到位。
二、强化分类推进和指导
尚未招标的,要在6月底前,奋力启动项目招投标,要将需求调研和方案设计等并联作业;正在建设的,要紧密围绕粮食宏观调控、流通监管、储粮安全、质量监管等业务需求,优化设计方案,扩大新技术应用覆盖面,加强实时动态原始数据采集和省局互通共享;已完成示范建设的,要加强实际应用改进优化,扩大应用规模,将粮库信息系统“演示版”转为“实用版”,“测试版”转为“示范版”;已经完成建设的,加快推进粮库和省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项目验收,规范验收文档,注重总结不同类型典型经验、应用案例实效和亮点。
三、把准建设主攻方向
紧扣粮食宏观调控、流通监管等核心业务需求,围绕“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等目标要求,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新技术示范应用,规范和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增强业务协同能力,提高业务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化建设成果实用、管用和好用;提高粮食流通相关原始数据的自动获取率,畅通上下数据传输通道,建立规范动态粮情数据采集体系;按照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五统一”和“三通”要求,积极推进省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四、建立健全项目进展月报和通报机制
健全项目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项目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和报送进展情况。自2018年5月起,将项目进展季报制度调整为项目进展月报机制,请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月7日前,将上月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建成数量、组织管理情况等报送我局信息化推进办公室(附件1、2、3)。我局将建立项目建设进展全国通报机制,对项目推进缓慢、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力、建设水平和质量较差、无法互联互通的予以通报。请各省局于2018年5月7日前一并报送项目基本情况书面材料(附件4、5)。
联 系 人:张维 010-63906992,葛亮 63906993
传 真:63906489
电子邮箱:tjbzdz@chinagrain.gov.cn
附件:【点击下载】
1.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月度建设进展情况表
2.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月度建设进展明细情况表
3.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说明提纲
4.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基本情况摸底表
5.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省级管理机构工作通讯录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代章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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