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函〔2018〕70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河北省蔚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8-05-10 19:00:06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河北省蔚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函〔2018〕7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蔚县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蔚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蔚县历史悠久,古城形制独特,风貌保存较好,文化遗存丰富多样,古代建筑数量众多,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你省、张家口市及蔚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蔚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8年5月2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34681.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函, 国务院, 河北省, 蔚县,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批复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