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告2018年第24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6-19 15:20:25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告2018年第24号



关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2017年第1号公告),现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实施要求予以公告。

一、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选择安全认证方式的,应向经确认的认证机构提出安全认证申请,认证机构依据《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实施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另行发布)实施认证。为认证机构提供检测服务的实验室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目录内产品如已获得经确认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相关生产企业可直接向该机构申请换发安全认证证书。

三、认证机构将认证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方式按照2017年第1号公告执行。



附件:实验室名录



 

认监委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关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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