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关于恢复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25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6-19 15:25:13

认监委关于恢复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25号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材料测试部)等5家单位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的公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7号)的要求,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已于近期完成了相应的整顿和整改工作。经我委组织专家现场核查验证,该单位在相应领域的检测能力和规范性已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即日起恢复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担的音视频产品(CNCA-C08-01:音视频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特此公告。



 

认监委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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