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发〔2018〕1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然资源(土地资源、地质矿产、地质环境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然资源(土地资源、地质矿产、地质环境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1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各分技术委员会,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他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自然资源部新职能,落实部党组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委《2018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标委办〔2018〕19号)和原国土资源部2018年度标准化工作安排,部组织制定了《2018年自然资源(土地资源、地质矿产、地质环境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包括拟申请报批标准计划95项,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项目备案24项,拟开展标准预研究建议64项,在研标准项目备案107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标准质量
对列入报批标准计划的项目,请各起草单位按照自然资源工作需要,特别是自然资源领域最急需的调查、评价相关标准,广泛调研,加强协作,深入分析,试点验证,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和先进水平,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请技术归口单位加强跟进协调,保障制修订工作经费,做好标准审查和报批工作,提升标准质量,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二、落实保障条件
对备案的在研标准项目,请有关单位推动项目研究与标准研制紧密结合,促进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请技术归口单位跟进项目研究进展,加强标准项目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审查,加强项目研究与标准立项的衔接协调。对备案的地方标准,请有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标准宣贯和实施,加强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衔接协调。请有关社会团体,积极开展标准研制,增加标准供给,为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做好技术储备。
三、加强衔接协调
对列入拟开展预研究计划的项目,请各推荐单位和起草单位积极协调,保障研制经费,组织尽快启动标准预研究。请技术归口单位加强跟进协调,做好标准编制培训工作。
四、支撑业务管理
请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发挥好标准在推进工作、强化监管、创新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用标准规范来规范工作行为,维护行业秩序。用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附件:2018年自 然资源(土地资 源、地质矿 产、地质环 境等领域)标 准制修订工作计 划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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