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1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6-27 22:13:16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1号





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40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下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常驻机构备案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报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登记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自用车辆转让申请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自用车辆解除监管申请表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6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36604.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常驻, 机构, 海关, 非居民, 旅客, 进出境, 自用, 物品, 监管, 办法, 法律, 文书, 格式, 文本,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 第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