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发〔2003〕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6-29 00:51: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法发〔200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活动,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80次会议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制定、下发《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以下简称《样式》)。现将该《样式》发给你们,望基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参照执行。《样式》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最高人民法院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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