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海洋函〔2018〕53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恢复渤海骨灰倾倒有关事宜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8-07-03 21:49:31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恢复渤海骨灰倾倒有关事宜的函



环办海洋函〔2018〕537号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海洋倾废管理职能已划转我部。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环渤海人民群众海葬需求,切实落实机构改革过程中“工作不断”的有关要求,现就改革过渡期间渤海骨灰倾倒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恢复渤海骨灰倾倒,请你局按照法律法规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做好倾倒许可证的签发和监管工作。待机构改革完成、职能调整到位后,再按照新的管理规定办理。

二、请你局及时与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民政部门联系,告知恢复渤海骨灰倾倒管理的有关事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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