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发〔2018〕126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粮发〔2018〕126号
各司局、各储备物资管理局(办事处)、直属单位、联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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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是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对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相关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存在公开不主动、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公开内容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在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将各方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担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二)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推进“放管服”和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推进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和服务公开;推进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以及市场监管、减税降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规划建设、扶贫、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政务公开;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
(三)围绕重大政策和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通过积极参加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以及政府网站、报刊杂志等形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公众关注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等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增强公开实效
(一)强化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更新检索系统有关工作,提高公众检索网站信息的有效性和便捷性。结合局政府网站升级改版,统一设置来信编号、分类回复等功能,加强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增强网站互动性和透明性。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答复中明示救济渠道,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对涉及多个单位的依申请事项,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答复合法、准确、及时。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审查把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信息。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和初任培训,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专题教育等方式,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自觉性。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形成常态化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五公开”的要求,对政务公开事项认真梳理,凡涉及本单位职责权限内必须依法公开的事项,要全部纳入政务公开目录。有关单位还要按照2018年5月4日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落实好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督考核。行政综合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国务院办公厅将适时组织对各部门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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