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部分商品增设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2号
自2018年8月1日起,部分商品增设第二法定计量单位,报关时需同时申报。 具体见下表:
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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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商品, 增设, 法定, 计量, 单位,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 第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