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法制发〔2014〕4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和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8-30 19:53:20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和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部分废止】
国卫法制发〔2014〕43号
依据2019年6月26日发布的:国卫法规发〔2019〕4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通知发布的《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各标准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卫生标准工作规范化建设,保证卫生标准质量,促进卫生标准实施,我委制定了《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和《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述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点击下载】
1.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
2.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全文废止】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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