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规辐射〔2018〕1号 关于发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公告

浏览量:          时间:2021-07-25 05:18:09

关于发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环规辐射〔2018〕1号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国务院关于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的批复》(国函〔2017〕29号),规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我部制定了《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予公布。

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于2019年1月1日前,根据本办法附录一中的相关要求补充完善省级地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伴生放 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 境辐射监 测及信息公 开办法(试行)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4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38489.html

本文关键词: 国环规辐射, 伴生, 放射性, 开发, 利用, 企业, 环境, 辐射, 监测, 信息公开, 办法, 试行, 公告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