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18〕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推动技能扶贫工作深入开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教育脱贫攻坚和技能扶贫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力度,依托技工院校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完成技能脱贫任务。
二、完善资助制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我部开展的“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强化措施,规范流程,着力在“准、精、细、实”上下功夫,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开设绿色通道,优先落实中职资助政策。确保做到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三、做好精准助学。
要全面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规范录入学生学籍信息,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报免学费和助学金,并与扶贫等部门做好比对认定工作,做到精准到人、发放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广泛宣传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政策,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学生家长及时申请有关补贴和国家免学费,确保受助对象及时准确掌握受助权益。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产生不良事件。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与教育、扶贫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保障与监管措施。各地要及时总结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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